近日,一起案件当事人将写有“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送到了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吴菲的手中,并对吴菲法官公正、迅捷的执行举措连连致谢,热情诚挚的感谢法院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原告A公司向B公司供应农作物灌溉设备,B公司未支付A公司相关费用。双方虽未签订合同,但B公司出具了欠条收款单,证明双方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经过一审二审,均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执行过程
2022年12月6日本院立案后,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冻结了被执行人财产,被执行人因银行卡及微信冻结,影响其生活,要求主动解决。经承办法官吴菲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申请人对本案的利息予以部分减免,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书。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为避免当事人负担,本院从法院执行一案一账户扣划了案款及执行费用。
青天为鉴,执法如山常砥砺;海渊万仞,厚法利民常在行。一面锦旗承载着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也不断策勉着赛罕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审执主业中勤臻至善、在为民解忧的道路上勇毅奋进,坚决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