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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 护“未”成长——赛罕区人民法院带未成年人走入《民法典》普法课堂
  发布时间:2023-06-07 11:02:43 打印 字号: | |

“六一”儿童节之际,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赛罕区人民法院推出了一系列“法润家和”护“未”成长活动。近日,赛罕区人民法院邀请北京四中呼和浩特分校师生来我院现场旁听庭审,以真实生动的案例为学生们带来一场零距离“沉浸式”法治之旅。



肃穆庄严的国徽下,清脆的法槌声响起,法官宣布开庭。针对原告王某某诉被告杨某某、某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各环节在法官主持下衔接紧密,整个庭审过程谨严有序 。旁听的学生们认真观摩,仔细思索,直观了解案件审理程序、深入感受法律公正严明。庭审结束后,我院民事审判庭法官还与学生们进行了互动,结合庭审案例以案释法,针对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民法典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旁听的学生们纷纷表示,第一次观摩庭审,很受震撼,将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提升法律素养、尊崇法治、坚决守法,走好人生每一步。

本次针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活动是赛罕区人民法院“六一”系列活动和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之一,赛罕区人民法院努力打造的“法润家和”家事审判品牌,作为全方位、深层次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保障与支撑,必将会以公平正义的法治之光,多维护助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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