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赛罕区人民法院中环产业园区诉源治理工作站得到成功调解,本案的成功调解,也使原告与被告的总部公司在天津的案子得到了圆满解决,“一调”实现“双解”,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告某公司向原告某机械科技公司购买检测设备,原告声称被告还差尾款未付,原告声称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双方因分歧产生纠纷,原告遂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
面对此纠纷,赛罕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特邀调解员哈斯其其格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分析争议焦点,了解到被告的总部公司和原告在天津市某基层法院也有一起被告未付原告设备尾款的诉讼案件。调解过程中,原、被告都表露出彻底解决双方纠纷的意愿,调解员哈斯其其格因曾从事过此类行业,以对该行业专业深厚的知识背景,与双方仔细分析设备价值,运行损耗成本,设备折旧费用,力图用最低运行成本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以标的物折旧置换的形式,就远隔千里的两个异地案件同时达成和解。原告从两地法院分别申请了撤诉,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事后,当事人为表谢意,为赛罕区人民法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当事人在信中这样说:“法院调解中心的公正、高效、专业的工作态度让我们印象深刻……你们的工作意义重大,为我们的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对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赛罕区人民法院努力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依法能动履职的强大动力,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拓展完善多元解纷新路径,联动调解拓展“朋友圈”,持续完善分调裁审新机制,不断健全相关机制,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促进纠纷源头化解、止于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