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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知法信 | 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赛罕区人民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普法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3-12-04 15:54:18 打印 字号: |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为弘扬宪法精神,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走深走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赛罕区人民法院在昭乌达南路街道金地社区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普法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赛罕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陈颖娟围绕宪法中男女平等原则向参与活动的群众进行宣讲,现场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册和《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六部促进条例,认真解答过往群众关心的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下一步,赛罕区人民法院将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宪法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等系列宣传活动,使宪法宣传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使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切实将宪法宣传活动落到实处,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努力在推进区域平安建设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赛法贡献。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