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赛罕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下列6名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给予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