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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枫桥·院长谈丨刘磊: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动形成新时代调解工作格局

  发布时间:2024-05-13 16:15:3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赛罕区法院以“基层基础提升年”项目为契机,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

聚焦基层治理,打造“创新型法庭”

 

01构建“人民法庭+品牌”工作模式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支部建在庭上,一支部一特色”品牌建设。四个派出法庭成立两个党支部,将审判工作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金河法庭与金河镇党委及下设各基层治理单位签订了“党建引领矛盾调解基层治理共同体共建协议”,推动司法资源向村镇下沉。金融法庭将党建工作与金融法庭诉源治理有机结合,为诉源治理提供组织保障。

02构建“人民法庭+共建”工作模式

人民法庭积极与辖区多部门实现协调联动,广泛开展联建共建,推动司法资源向村镇下沉,与司法所、派出所、妇联等建立工作群。金河法庭、黄合少法庭已建成“一庭两所”机制,构建起 “公法联动、司法联调、职能并轨、资源共享、纠纷共调”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机制。金融法庭与兴安南路区域服务中心开展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建成诉前调解工作站11个,法官工作站1个,形成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诉源治理一盘棋格局。

03构建“人民法庭+联调”工作模式

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广泛对接基层解纷力量,推动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三个人民法庭均与辖区内街道职能部门及各行政村签订了“三进协议”,并将其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基层治理单位。

积极参与乡村人民调解员培养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黄合少法庭和镇政府及24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确定了联络人。金融法庭将辖区内职能部门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基层治理单位,采取线上、线下调解双向结合,优先引导当事人立案前调解。

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打造“服务型法庭”

 

01关口前移、诉讼延伸

推广“一乡镇一法官”,三个人民法庭共设立13个诉前调解工作站,在各行政村设立法官工作站,及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引导村调解员、网格员发挥普法先锋队伍作用,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金融法庭在多家银行设立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银行通过诉源治理工作站加强与法院协作配合,让诉前调解成为银行和借款人共同选择的第一意愿。

02积极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

强化普法宣传,召开开门纳谏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旁听,广纳建议。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巡回审判、旁听庭审、以案说法、判后答疑、送法下乡或法治进社区、学校、企业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23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次,巡回审判2次。 

03提升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力

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建设集立案、调解、审判、法治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集成式、一站式人民法庭。探索提供跨域立案、线上调解、线上庭审、网上确认、在线送达、远程接访等一站式诉讼服务。推动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在线委托鉴定、在线办理保全等系统广泛应用并开通对特殊群体的绿色窗口。

04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加快案件审理工作,快审快结。通过完善多诉合一、加强审判业务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衍生案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2023年辖区人民法庭结案率均达80%以上。

通过法院平台与金融机构的紧密衔接,实现与金融机构数据共享,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案件动态感知、精准分析,实现纠纷迅速有效化解。2024年第一季度,由平安银行委托的案件调解成功106件,调解率达到70.6%。

 

聚焦人民群众期盼,打造“为民型法庭”

 

01持续推进“科技法庭”建设

派出法庭均配备了云上法庭、智慧审判等信息化系统,以便开展庭审直播、远程庭审、语音录入、在线调解等工作,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审判效率。

 

02加强法庭便民设施

派出法庭均设立了调解室,配备网上调解系统,便于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设立了庭前等待室并配备便民措施,进一步优化当事人诉讼便捷化体验。

 

03加强法庭队伍建设

根据辖区人口、案件数量、基层社会治理等因素,调整人员配置,三个人民法庭均配备2名审判员、2名法官助理、4名书记员、1名内勤、1名司法警察及2名安保人员;金融法庭配备3个“1+1+1”诉前调解团队、5个“1+1+2”专业审判团队,团队配置更加科学合理。

 

04保障法庭装备配备到位

四个派出法庭均配备了审判装备、法庭专用装备、执法用车、安检设备、警用防爆器械和单警装备;临街设置法庭名称指示牌及办公电话,办公楼门口设置明确的外观标识、名称标牌等。

未来赛罕区法院将进一步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真正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来源: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