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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审判立案五项举措+执行立案六项举措——赛罕区人民法院十一项便民利民措施即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05-27 20:40:17 打印 字号: | |

赛罕区是首府中心城区,是全自治区第一人口大区、经济总量全区排名前列。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公民权利意识增强,赛罕区人民法院连续多年受理案件数量均居全自治区首位。为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更好保障群众诉权,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院党组决议,结合赛罕区人民法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审判立案、执行立案便民举措。

 

审判立案五项举措

更好服务保障群众诉讼权利

  

一、提供现场立案、跨域立案、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及律师服务平台、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等多种立案渠道。实行首接负责制,第一接待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助当事人完成全部立案程序。

二、诉讼服务大厅为当事人提供各种诉讼文书范本,提供自助复印服务,发放诉讼指引手册,强化诉讼风险提示告知,注重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降低当事人诉讼风险。

三、全面落实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在严格遵循自愿的基础上,向提交立案申请的当事人推广诉前多元化解模式,提高在线解纷能力,方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在线调处纠纷;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实现“零成本”化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在7日内立案审理,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全面推进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工作。

四、为涉企、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赡养费等涉弱势群体案件开通绿色服务通道,设置党员示范岗,立案庭负责人亲自值岗,为当事人提供立案诉讼服务。

五、设置专人负责接收12368热线反映的立案投诉,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征求意见智能终端,依托新媒体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开创线上意见表达平台,收集反映立案难问题的线索,坚持投诉必理,随时接受处理群众举报,对于立案难问题的反映,接收一起,处理一起,反馈一起。

 

执行立案六项举措

更快实现群众胜诉权益


 一、延长执行立案窗口受案时间。执行立案窗口受理案件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请大家按序排队,遵守秩序。

二、加大执源治理力度。将申请执行标的金额较小案件,首先纳入执前调解,加快执行进度,不能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依序进入执行程序。

三、继续推行执行公开。案件立案后办案系统自动向当事人发送立案信息告知执行立案情况以及承办人联系方式,在执行立案大厅公开执行员的联系方式。执行立案咨询电话0471-5277188。

四、明确执行立案绿色通道范围。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立案,快速执行。

五、完善执行立案监督机制。设立执行立案监督专员,由执行局负责人担任监督专员,发现立案问题及时处理。

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依据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共同签订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执行协作联动机制》,集中执行局有力力量不定期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涉民生等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小贴士

  

一、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被执行的财产为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准,被执行的财产为动车或知识产权的,其所在地不明确或有争议的,以被执行人的住所地为准)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或调解书、公证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申请执行的时效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时效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三、申请执行人会比人民法院更了解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时,请提供被执行人的详细信息(包括被执行人的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等)和财产线索,以便后续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扣押等执行工作的开展和法律文书的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