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罕区人民法院白塔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注重办案”与“参与治理”并重,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近日,赛罕区人民法院白塔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宅基地边界排除妨害纠纷,有效化解双方长达四年之久的矛盾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认为被告许某未经自己同意,在紧挨自家墙外栽种果树,果树的根系影响了自己房屋墙面的稳定性,原告李某要求许某将现有果树移除,并用水泥硬化地面。村书记多次联系许某告知将其果树移除,镇司法所多次介入告知许某应履行村委会做的调解协议,都未将果树移除,并没有从根源上彻底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
调解过程
李某将许某诉至赛罕区人民法院白塔人民法庭,法官在接到这个案件时,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尝试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许某在得知自己被起诉后,坚决不同意调解,并且在后续送达传票时也不配合电子送达和邮寄送达。送达人员多次上门,最终在许某住所找到其家人,对其家人释法析理,家人明确表示要劝劝许某,但双方仍未达成调解协议。
开庭时,法官又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虽同意调解解决,但又就移树的时间起了争执,李某要求本月就将树移走,并且用水泥将路面硬化,防止树根继续生长。许某要求明年再移树,不同意使用水泥阻止树的生长。法官从情理讲到法律,从法律又回归情理,为双方充分释明利害关系。最终双方一致同意在11月底由许某将树移走,双方长达四年的矛盾就此化解。
近年来,白塔法庭努力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科学内涵,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白塔法庭与巴彦街道办事处党委、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广泛开展联建共建,推动司法资源向村镇下沉。同时与当地司法所、派出所、妇联等部门实现协调联动,构建起“法公联动、司法联调、职能并轨、资源共享、纠纷共调”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机制,针对辖区因承包地、宅基地边界发生的排除妨害、相邻关系纠纷是高发类型化纠纷,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指导,提出法律意见,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奏响乡村振兴法治乐章,绘就社会治理好“枫”景。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也是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第一线。赛罕区人民法院黄合少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路径、新方法,通过做实全流程调解,将“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落的更深、更前、更实。近日,赛罕区人民法院黄合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细诉前引导、法治宣传、诉前和诉中调解,做实全流程调解工作。及时分析总结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问题,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指导,提出法律意见。在司法为民之路上绘就一道道靓丽“枫”景,用心用情用力护航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