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强调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吹响了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的时代号角。法治中国持续推进,各种创新制度、有效举措孕育而生。中国法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为广大法学会会员搭建重要法治实践平台。
赛罕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赵俊平作为全国百名优秀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代表,积极探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制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方法,在赛罕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自治区法学会、呼和浩特市法学会、赛罕区法学会三级首席法律咨询工作站,以三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为依托,构建“法学会+法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法学会“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以“三个一”工作模式为抓手,创建北疆“枫桥”理论创新实践基地。
赛罕区人民法院三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是社会治理晴雨表,分析纠纷发生前端存在问题的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以专家建议书形式发给党委政府、政府,党委、政府采纳后形成新的治理制度。实现了“抓前端、治未病”的有效闭环,法院案件从“就案办案”向“以案促治”的转型升级,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法治赋能,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把科研成果应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提供了有效路径。
“三个一”工作模式
高效运转有保障
所谓“三个一”,就是建强一支队伍、健全一套制度、做实一批服务。
队伍方面,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实现三级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优质法律资源向基层倾斜。
制度方面,按照“一事一首席、一事一专班、一事一方案”的方式,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法学理论研究,形成课题研究成果,分领域、分行业为疑难杂症“把准脉”“找症结”“开处方”,为矛盾纠纷“抓前端、治未病”提供意见建议。
服务方面,法学会和法院定期梳理案件,按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擅长领域由法学会指定专家库召集人开展疑难复杂案件论证工作,根据论证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反馈委托人调解结果,并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进行考核。通过发挥专业优势,做实一批服务,助力法治建设。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论证会
鸿儒相聚剖疑义
8月9日,赛罕区人民法院举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论证会,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赛罕区三级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研讨。
论证会上,赛罕区人民法院介绍了法院在总结办理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的法律实践中存在的争议和疑难问题、现有案件的处理模式,并对下一步裁判思路进行探讨。专家组成员结合案例实操对司法工作中疑难问题做深入解析研判,并从学术理论和法律实践等方面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建议。
参会人员还探讨论证案件存在两个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房屋是否构成选择性司法的问题。专家们从法律条文、司法实践和社会效益等多个角度出发展开全面分析和深入探讨。法官们根据多年司法实务经验,对上述问题可能遇到的具体情况和与会专家进行深入交流。
会后,与会法官纷纷表示,专家的意见建议为案件办理注入了新的理念,帮助其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拓宽法律视野,必将有助于办案质效的提升。
专家建议书
社会治理好抓手
赛罕区人民法院以办理的案件为基础,帮助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分析研判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形势,针对类型化问题出具法律建议书,实现“类案有参照,旧症不复发,治理有提升”。
赛罕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在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李某等人在某银行的借款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与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不一致,是一起典型的因贷款用途审查不严导致贷款不能按时偿还的案件。案件虽已审完,但承办法官根据多年一线审判经验并与法院内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进行分析研讨,认为该案审理中所反映出的问题,存在引发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应向相关银行发出司法建议。某银行收到该建议书后,立即开展专题研究,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反馈了工作开展情况和风险防控措施。
以司法建议为抓手, 为社会治理“把好脉,开好方”,及时跟进司法建议落实情况,动态跟踪司法建议实际效果,把司法建议切实转化为治理成果,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