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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点亮青少年“法治灯塔”——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赛罕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
  发布时间:2024-12-04 11:30:38 打印 字号: | |

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坚定法治信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赛罕区人民法院隆重举行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揭牌仪式,为全区青少年送上一份意义非凡的“法治厚礼”,多方职能单位齐聚赛罕区人民法院,共绘青少年法治蓝图。

内蒙古自治区关工委副主任、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杨一江,内蒙古自治区关工委普法办主任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马存锁,呼和浩特市关工委副主任兼秘书长李抚沧,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赵新龙,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万岭,赛罕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赵俊平,赛罕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焱,赛罕区团委副书记何琳娜,赛罕区妇联副主席贺杰,赛罕区人民法院相关干警参加揭牌仪式。

杨一江主任与赵俊平院长共同为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揭牌,杨一江主任、赵俊平院长发表致辞。基地成立后,相关单位将依托基地深度联建共建,化身校园安全“守护者”,入校讲人身保护、反诈、帮信、防盗等法律知识,排查隐患;为涉罪青少年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组织青年法官宣讲团普法宣教,拓宽青少年维权途径;聚焦女童权益,送来防侵害专题课;凝聚青年志愿者,用青春力量带动学法氛围。仪式结束后,杨一江主任一行参观我院“法润家和”家事诉讼服务中心,对我院不断延伸服务触角,深化多元共治,提升家事社会治理效能的具体做法表示充分肯定。

杨一江主任表示,青少年的成长与发展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在青少年阶段培养良好的法治观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对于他们未来的人生道路至关重要。希望通过青少年法治基地的建立,能够激发青少年对法律的兴趣和热情,引导他们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同时也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能够携手合作,共同探索更加有效、更加生动的法治教育方式和方法,为培养更多的具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优秀人才贡献力量。

赵俊平院长首先对莅临赛罕区人民法院参加揭牌仪式的嘉宾表示热烈欢迎。赵俊平院长表示,青少年的法治素养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和法治建设建设进程的重要指标,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人身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这为我们提供了法治教育的重要窗口期,法院更要以此为抓手凸显自身法治事业“桥头堡”的作用,积极推进完善法治教育联动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凝聚社会合力,让青少年在家庭中、学校中、社会中都能在无形中接受法治教育,真正做到法润人心,自觉做法治事业的信仰者、践行者。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国家宪法日成立,是赛罕区人民法院聚焦群众法治需求,推动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近人民群众的具体实践。下一步,赛罕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耕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从司法、学校、社会三个维度共同形成合力,通过少年家事审判机制、法制副校长派驻机制、涉未成年联合共建机制,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困扰,协同相关各方,发挥各自优势,凝聚社会合力,为青少年织密法治保护网,将法治教育精神根植于心,护航青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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